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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功电功率就地补偿的选择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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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推广应用的根据根据国发[1986]4号《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国发[1987]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用电的若干规定》、国家计委计资源[1988]974号《近期推广的48项节能、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措施简介》及《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即'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用户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设计和装置无功补偿设备'的规定。无功就地补偿技术,国外早在70年代就开始应用。因此,不少引进设备均有附设装置。美、英、日等国都主张配电网络基本不输送无功功率。这项技术在我国各行业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取得了良好的节电效果。国家近年来对企业内部节电的要求非常重视,国家标准《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和《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也都明确规定,对于5okW以上的电动机。在安全允许的条件下,都应就地进行无功功率的补偿。
出处 《上海节能》 1995年第2期16-18,共3页 Shanghai Energy Sa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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