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对传媒治理结构作了界定并分析了当前传媒治理结构的现状和缺陷。作者针对中国的实际提出了传媒“双重逻辑下主体加辅助”的治理模式,即“3+2”模式。文章以牡丹江传媒集团的治理结构为案例,对“3+2”模式进行了经验验证。作者指出“3+2”模式在实践层面上可以发挥部分替代政府管制的作用,有着厚实的制度基础,符合治理的发展趋势,同时也遵循了传媒改革的路径依赖规律。
出处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51-54,共4页
Modern Communication(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