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欧洲监管当局决定那些在实务中采用美国、加拿大和日本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如果希望自己的股票继续在欧洲上市,则应向投资者补充提供一些财务信息。欧洲证券监管委员会(CESR)负责调研此问题的工作组公布的报告中指出:以上三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很接近,因此没必要再按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全盘重述,但这些国家的准则在某些方面未能向投资者提供其需要的足够信息。目前,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5年第6期77-77,共1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