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现代公司制度下,股东与经营者之间激励不兼容以及由此而导致的代理成本、道德风险、效率损失等现象的产生均与现存的经营者激励机制不合理密切相关,其中主要是经营者薪酬计划中没有充分体现经营者知识(管理)的资本属性,即既要体现作为高级雇员角色,更要尊重作为知识(管理)所有者的权益。为此,在考虑经营者人力资源的特殊性的前提下,提出了企业经营者合理的薪酬结构应为“经营者生活保障薪金+经营者风险酬劳+经营者知识(管理)资本报酬”三部分。
出处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179-188,共10页
Acade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