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效期药品,顾名思义,就是规定了有效期限的一类药品。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一定的储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凡在2001-12-01后生产和上市销售的药品必须标明有效期,药品说明书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论处。所以,如何做到既保证临床药品供应,又不造成积压过期失效而浪费,是摆在药品管理人员面前的难题。笔者根据多年药品管理的经验,谈几点粗浅体会。
出处
《世界今日医学杂志》
2005年第1期67-68,共2页
World JOurnal of Medicine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