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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监狱生产定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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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监企分开的前提下,研究监狱生产定位问题,有利于明确监狱企业的法律地位,规范监狱企业的行为,有利于发挥监狱生产的经济功能和改造功能。监狱生产是承载着改造罪犯这一社会责任的特殊生产活动,具有双重功能和目的。
作者 高寒
出处 《中国监狱学刊》 2005年第3期105-107,共3页 China Prison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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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2

二级参考文献24

  • 1Francis T. Cullen, Patricia Van Voorhis & Hody L. Sundt,"Prison in Crisis:The American Experican", in Roger Matthews & Peter Francis(ed) Prisons 2000:An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 on the Current State and Future of Imprisonment (ST.Martin Press, 1996), p. 21. 被引量:1
  • 2Theodore Caplow & Fonathan Simon, "Understanding Prison Policy and Popuatlon Trends", in Michael Tonry & Joan Petersilia(ed), Prison(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9), p. 98. 被引量:1
  • 3Nills Christie,Crime Control As Industry(New York, 1993) ,p. 163. 被引量:1
  • 4日本国营电视台NHK于2001年3月16日播放了一个叫做"把监狱作为生意看待"的节目,节目制作人采访美国的私营监狱的负责人时,该负责人明确回答说"因为是私营监狱,所以必须设法不能使监狱空闲".该节目还报导说,私营监狱公司通过对政治家施加影响,促使他们制定法律将更多的人员关进监狱,从而使监狱经常处于饱和状态(参阅尼卢斯著:《司法改革的警钟:监狱的生意化》,寺泽比奈子等翻译,日本信山社2002年版,第279页). 被引量:1
  • 5宫泽浩一:"行刑思想的发展和动摇",载石原一彦、佐佐木史朗、西原春夫、松尾浩也编:《现代刑罚法大系》,日本评论社1982年版,第15页. 被引量:1
  • 6一些日本的行刑研究者也意识到了日本行刑所具有的"文化性".例如,宫本惠生在以下论文中曾指出"文化性"是日本行刑的特色和长处之一("行刑中的刑务劳动的意义",载石原一彦、佐佐木史朗、西原春夫、松尾浩也编:《现代刑罚法大系》,日本评论社1982年版,第108页).这种论点在"文化性是日本行刑的特色"这一点上虽与笔者的见解相同,但笔者并不认为这是日本行刑的长处,相反,笔者认为过分强调纪律和秩序,将受刑人训练成了无表情的"机器人"等日本行刑的许多弊端正是来自于这种"文化性". 被引量:1
  • 7笔者曾通过比较研究将日本社会定性为"文化社会";美国社会为"法律社会";中国为"权力社会".详见王云海著:《贿赂的刑事规制:中国、美国、日本的比较研究》,日本评论社1998年版. 被引量:1
  • 8. 被引量:1
  • 9阿部纯二·齐藤诚二·泽登俊雄·所一彦著:《断事政策入门》,日本有斐阁1984年版,第202页. 被引量:1
  • 10这实际上涉及到了受刑人的法律地位的问题.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所谓"特别权力关系论"是大陆法系公法中有关行刑的一个重要法理.按照大陆法系的公法原理,公民和政府的法律关系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所谓"一般权力关系";二是所谓"特别权力关系".在前者的情况下,公民与政府间是一种一般性被统治和统治关系,所有公民都应接受和服从作为统治机构的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一般统治,而政府必须依据法治进行统治,公民与政府是一种法治关系,公民对于政府的统治行为不服时可以诉诸法律.与此相反,在后者的情况下,某些公民与政府之间由于某种特殊的法定性原因的存在,政府不仅对这些公民具有一般意义上的统治权,而且,还基于这些特殊原因获得了对这些公民的特殊统治权,这些公民除了服从政府的一般统治外还必须服从政府的特殊统治,这时候的公民与政府间的关系变成了一种行政裁量式"包括性支配服从关系",不再是法治关系,公民对于政府的行为不得诉诸法律,不得请求司法介入.同样,在1970年前,英美法中有关行刑的重要法理之一就是所谓"撒手论".它的法律效果与大陆法系公法中的"特别权力关系论"一样,都否定受刑人的法律地位,否定司法对行刑的介入,都主张司法对行刑撒手不管,但在理由上两者不尽相同."撒手论"的根据主要有两个.首先,认为受刑人属于国家的奴隶,对国家奴隶当然不需给予法律和司法保护;其次,行刑属于行政机关的专权行为,按照"三权分立"原则,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都不应该介入这种行政行为. 被引量:1

共引文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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