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立一个与国际税制接轨、与国内公共财政体制构建相适应的税收体系,必须以现代的税收理念为先导和支撑。由于我国目前普遍缺乏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税收观,难以正确处理好政府、税务机关、纳税人之间的关系,甚至颠倒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引起税收思想和税收行为的混乱,而且表现在税收制度选择、税务管理各个方面。作者认为,应构建起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税收理念,重新认识税收的性质,建立纳税人权利义务主体地位,进一步强调税收成本管理和重视税收公正。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2期102-105,共4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