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北省对外贸易合作厅(以下简称外贸厅)原副厅长兼河北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以下简称机电办)原主任李友灿在一年零九个月的时间里,竟然受贿4744万元,平均每个月受贿达220多万元,在河北省堪称名副其实的第一大贪官。2004年9月10日,李友灿以受贿罪被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2004年11月29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李友灿的上诉,维持死刑判决。李友灿特大受贿案是如何浮出水面,又是怎样被侦破的呢?
出处
《党史纵横》
2005年第4期48-50,共3页
Over the Party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