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民争利”是中国经济思想史上的独特术语之一 ,它从出现之日起 ,就受到历代思想家的质疑和批评。中国历史上反对“与民争利”的思想主要包括两方面的涵义 :其一 ,官府凭借特权攫取民间经济行为主体的市场收益 ,违反了社会分工的自然规则 ,因而是不道德的 ,其后果是加剧贫富差别 ,引起社会动乱 ;其二 ,政府直接参与经济事务 ,固然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和官员个人的敛财 ,但这种政策扭曲了市场的功能 ,压抑了民间经济行为主体———他们构成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的理性培育 ,降低了经济运行的整体效益 ,所以是不可持续的 ,其表现是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正确评价中国历史上反对“与民争利”的思想 ,不仅可以为今天的市场取向改革提供文化依据 。
出处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96-104,共9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