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宪法修改程序的封闭性(exclusivity),就是指宪法修改程序具有排他性,不能通过宪法修改程序之外的方式对宪法进行正式修改。乍看起来,这似乎是一个不言自明、无需论证的问题,因为如果可以绕开宪法修改程序对宪法进行正式修改,那么修宪程序也就没有了存在的理由和必要。然而,法国和美国的宪法实践表明,这并不是一个已经解决了的问题,相反,围绕这个问题的争议却颇为激烈。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19-42,共24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