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农村合作基金会是农村改革的产物,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日益发挥重要的作用 农村合作基金会是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为解决管好用好集体资金,克服集体财务混乱和缓解农民发展商品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而产生的。自一九八四年在少数地区试办以来,经过九年多的探索,已在广大农村由点到面逐步发展起来的。特别是去年以来,在党的十一届八中全会《决定》、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的鼓舞下,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发展,出现了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更加重视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
出处
《中国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0期11-16,共6页
Chinese Rur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