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维持正常的医疗秩序,营造安全的医疗环境,严格规范医疗市场竞争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在就医过程中的生命健康与合法权益,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基本职能和责任。自国务院颁布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来,医疗市场经过多次整顿、治理,逐步走上了健康、规范的轨道。但是应当看到“非法行医”并未彻底根除和禁绝,局部地区仍有回潮,仍在招摇过市、坑害百姓,成为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投诉热点之一。为分析非法行医产生的客观原因,找出根治的管理对策,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就此提出一些浅见,以期引起各方重视。
出处
《中国卫生质量管理》
2002年第5期9-11,共3页
Chinese Health Quality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