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避开了对信用合作社的规范原则是否适合中国环境的直接讨论 ,而是通过对此一个肯定的假设 ,并结合其他相关的假设 ,以信用合作社的本质特点—自愿、互助性、非赢利性、与先天效率—为尺度 ,从我国农信社的实践出发 ,对信用合作社的规范原则与政府干预是否存在本质的冲突进行了探讨 ,指出我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在本质上已背离了合作制 ,成为具有合作特点的商业银行。
出处
《云南财贸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4期45-48,共4页
Yunan Finance & Economics University Journal of Economics &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