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治理结构从根本上说是一个关于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契约。一种好的企业治理结构是实现了企业所有权的最优安排。根据这一理论,从企业作为一个不完全契约的角度出发,分析由此而导致的产权残缺(主要是指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不对称分布),得出由物质资本所有者和人力资本所有者共同拥有企业所有权能很好地解决“代理成本”问题,从而是最优的企业所有权安排形式的结论。随即就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一些看法。
出处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6期51-54,共4页
Journal of 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