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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必须紧紧抓住关键性的结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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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0年,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比1978年翻了两番,已经在总体上实现了小康,但是这种小康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不平衡的小康。为此,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是一个水平更高、内容更全面、发展较为均衡、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发展目标。它不仅仅是一个衡量收入水平或生活水平的概念,而且还是衡量整体社会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指标;它不仅仅表明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将大大提高,而且,更重要和更深刻的是,它反映我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将发生重大的变化。所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除产值目标外,还应包括结构转换的目标。为此,本文从结构的角度,分析了当前制约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的关键性结构因素,并就此提出其关键性结构转换的若干设想。
出处 《财经政法资讯》 2005年第1期3-7,共5页 Information of Economics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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