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私法这个法律部门调整的是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其核心任务是解决国际民商事交往中的法律冲突问题。一般认为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各国赋予外国人以民事法律地位,导致国际社会中涉外或国际民商事交往关系的大量出现;二是各国对同一问题的规定存在差异,但同时又承认外国法具有域外效力。国际私法最初是通过制定国内冲突规范进行法律选择来解决法律冲突问题的,其功能也定位于法律选择。
出处
《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0年第2期13-16,共4页
Journal of Guizhou Political-Legal Cadr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