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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姑娘依法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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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闵某某出嫁后户口没有迁走,但村民组集体的土地被征用后,村民组认为嫁出的姑娘如泼出去的水,一律不分给土地补偿款。近日,广德县法院依法审结了该起土地补偿纠纷案,依法判决流洞镇牛头山下柳湾村民组,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闪某某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款3400元。
作者 张军 马孟秋
出处 《江淮法治》 2005年第2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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