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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特区外贸体制改革的构想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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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厦门经济特区兴建后,厦门市按照“政企分开、自负盈亏、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的原则对传统的外贸体制进行改革,初步构建了适应商品经济规徘要求的新型外贸体制。1、拓展外贸经营渠道,建立灵活、开放的外贸经营体系。特区建立以来,厦门市积极下放外贸经营权,打破了由专业外贸公司独家经营的传统格局,逐步建立了专业外贸公司、部省属工贸公司、地方外贸公司、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主要经营自产产品出口及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的进口)等各类进出口经营机构并存,多渠道、多层次、有分工、有竞争的特区外贸经营体系。有14家地方外贸企业先后获得了全国范围内进出口业务经营权。对地方外贸公司,厦门市一开始就实行外汇分成、利润分配、以进养出等“放水养鱼”的做法,着力培育其自负盈亏的能力。
作者 张凤清
机构地区 厦门市体改委
出处 《特区经济》 北大核心 1993年第6期23-24,共2页 Special Zone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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