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12年 7月至 1913年 9月、1915年 3月至 1916年 4月 ,周学熙两次担任袁世凯政府财政总长 ,他推行的财政改革主要包括三个面的内容 :(1)首创国家税与地方税的划分 ,建立中央集权化的财政管理体系 ;(2 )提出和运用“公平普及”的租税原则 ,整顿旧税 ,如田赋、盐税 ;(3)将西方新税制引进中国 ,如开办印花税、所得税、遗产税。这不仅促进了民初国民经济的发展 ,而且对今天的财政改革仍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出处
《学海》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168-172,共5页
Academia Bimestr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