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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字典》疑义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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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说文》:“高,崇也,象台观高之形。”联系甲骨文“高”之字形来看,《说文》所释大致不误,而从高或从高省之“京”、“郭”、“亳”诸字,构形及本义亦当与高建亭屋有关。但《甲骨文字典》“高”字条谓:“(高)象高地穴居之形。П为高地,□为穴居之室,介为上覆遮盖物以供出入之阶梯。殷代早期皆为穴居,已为考古发掘所证明。甲骨文亳、京、郭、复、良、丘等字皆与穴居有关。”考之商代房屋构筑状况,以及高、京、郭、亳诸字构形与字义用法,知这一说解殊有未当:
作者 陈海伦
出处 《古汉语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4-4,共1页 Research in Ancient Chinese 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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