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始于2003年底的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东等省市区治理货车超限的联合行动和随后国家出台并于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条例>,彻底地把道路货运业的"顾症"揭示在国人面前.客观地揭示了运价与运输成本不符,违背价值规律的核心问题的真相;同时,也把道路运输量减少而带来的发电、供热、钢铁等企业燃料、原材料储备降到了警戒线以下的险急状况公示在世人面前.
出处
《交通企业管理》
2004年第11期12-13,共2页
Transporta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