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是旧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的监督制度 ,但由于其存在法规对抗、引起管理冲突和成本较高等不可克服的缺陷 ,决定了只能是一种过渡性质的监督制度。在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下 ,由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进行指导和规范 ,建立组织严明、行之有效的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完全可以接过“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的重担 ,从而更替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进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2期103-105,共3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