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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筹劳实行“以资代劳”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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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税费改革后,原统一规定的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以下简称“两工”)将在2005年全部取消。取消后,农村仍然存在着筹劳用工问题。国家规定,农村每个劳动力每年筹劳用工上限控制在10个标准工日以内。那么,当前和今后能否折款(以资代劳)收取,将成为上级有关部门与各级党政领导关注的焦点,也是农民反映强烈的热点。同时.又是农村广大基层干部面临的一个较突出的现实问题。笔者结合农村实际,就“两工”(筹劳)实行“以资代劳”管理提出几点思考。
作者 王艾琼
出处 《中国财经信息资料》 2004年第31期29-3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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