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具有物权法上的排他性,这一法律特性决定了在债务清偿的过程中,抵押权所从属的债权能优先于其他普通债权而得以实现.正因如此,债权人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在设定债权时普遍注重利用抵押这一担保方式.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为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信贷质量,在信贷业务中更是首推抵押这一担保方式.然而,抵押权的设定是否一定能够有效的预防和控制信贷风险呢?笔者认为,这取决于对抵押权设置的合法性以及抵押权实现的可能性进行考察,换言之,只有了解和突破抵押权在设定和实现过程中的法律障碍,才能更好的认识抵押之于信贷业务的真正价值,才能更好的预控信贷风险.
出处
《新金融》
2004年第10期41-44,共4页
New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