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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法院试办军内民事案件的批复违宪违法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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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指定解放军军事法院管辖军内民事案件,是一项广泛的立法性授权,违背了宪法和法律,侵犯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不符合我国的司法制度以及设置军事法院的初衷。军事法院的体制是否适合审理民事案件值得研究。批复研究的军内民事案件完全可以由地方法院审理。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11期26-28,共3页 Law Scienc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 1《法制日报》2001年4月9日题为“政府败诉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如同废纸”. 被引量:20

共引文献19

同被引文献336

引证文献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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