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保险合同的“特别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本案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签定保险合同时,就保险责任与保险费率作出特别约定的案件,但法院判决时确认“约定”无效,并自造“法律条款”内容依据,这是违法的,应当引起关注。
作者 秦霞 张蔓
出处 《保险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C00期133-135,共3页 Insurance Studie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