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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在审计人脚下的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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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院长违法也受惩罚,这一法律的基本原则,通过审计人员的神来之笔,在某县法院原院长赵某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又一次得到了很好的诠释。在2002年对赵某的经济责任审计中,某县经济责任局一举查出了原院长赵某受贿一万元的事实。依法移交市纪检委立案处理,赵某受到了开除党籍的处分。
作者 渭审
出处 《陕西审计》 2004年第B10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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