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减征、停征农业税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有效措施.对此,笔者认为,"三农"问题深层次的矛盾很多,与其急于减征、停征农业税,不如将农业税专项用于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专项用于对农村公共支出的投入,从而真正帮助农村弱势群体,提高农村的整体生产、生活水平,解决农村的深层次问题和长期发展问题.这是从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从而维护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大局.
出处
《农村财政与财务》
2004年第10期27-28,共2页
RURAL FINANCE AND FINANCIAL AFFA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