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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立我国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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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第一个把医疗事故处理与精神损害赔偿联系起来的人,是著名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魏振瀛教授。作为民法专家,他针对“著名’的该摘扁挑体的被开了心脏,该开心脏的却被摘除了扁挑体的“潍坊’案,在接受《健康报》记者采访时,从民法的角度提出。今后处理医疗事故,……,要有利于加强医务人员和医疗单位的责任心及其提高医疗技术的积极性,
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1994年第6期8-9,共2页 China Health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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