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维持卫生部卫监食发(93)第10号批复

全文增补中
导出
摘要 5月9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就福州求实精细化工研究所诉卫生部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维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一九九三年六月八日下发的卫监食发(93)第10号批复。
作者 本刊记者
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1994年第3期38-39,共2页 China Health Law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