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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S32和IAS39的修订对我国制定金融衍生工具会计准则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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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修订后的IAS 32和IAS 39的内容介绍 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规定了金融工具的列报范围,并对金融工具、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等术语给予了详细的定义。列报部分规定了如何从发行者的角度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并且规定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抵销的情况,对复合金融工具、库藏股以及相关利息、股利、损失和利得的列报给予了详细的解释。还对实体在报表附注中需披露的内容提出了要求。
作者 张朕铭 洪弘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0期74-75,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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