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房改革推进了中国城市单位职工的“市场能力”与其住房利益分化之间的关系 :“市场能力”强的职工在单位住房改革中获得了更多的住房利益。但是 ,构成职工“市场能力”的各要素并不均衡地影响职工住房利益获得。其中 ,职工家庭收入的影响力最大 ,其次是职工在岗与否 ,再次是职工的年龄 ,影响较弱的是职工的学历 ,最弱的是职工的职称。住房改革已经使单位住房分配原则由“结果公平”过渡到了“资本参与”。
出处
《南京社会科学》
CSSCI
2004年第11期69-74,共6页
Nanjing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