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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全面清理生猪产业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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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最近下发通知宣布,各地区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或未经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所属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环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均属于乱收费,一律取消。符合规定权限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也要重新审核,属于重复设置或不合理的,要进行归并或取消。
出处 《新农村》 2004年第10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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