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解决WIPO与WTO在知识产权国际争端管辖权方面存在的冲突 ,应当承认WIPO对自己管理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具有管辖权 ,而将与TRIPs协议有关的事项交由WTO管辖 ,在二者重合的领域 ,应当承认WTO具有优先管辖权 ;应当承认在知识产权国际争端中适用“非违法之诉”的合理性。在《关于争端解决之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中 ,应当明确排除单边措施运用的可能性 ,并且应当规定WTO成员采取单边措施的法律后果。
出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5期97-102,共6页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资助项目 (2 0 0 0ZDXM 82 0 0 0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