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甘肃中医》1993年第1期发表的“心主神明刍议”一文,是有助后学之作。但笔者觉得文中有些观点还有值得探讨的必要,故亦不揣浅陋,略陈管见,悖谬之处,诚祈同道斧正。 1 文中谈《内经》中“十二官”之说,是与封建王朝的行政建制进行类比的,似有不妥。笔者认为《内经》中的“十二官”之官字,不能以官职为释。历代岂有传道、受盛、作强、决渎、仓廪之官名?中正、州都之名也是曹魏以后的事了。而且,心既为一身之君主,同时又称心为君主任命的官,并列于“十二官”之首,从逻辑上也是谈不通的。因此可以说,这里的“官”字释为官名是不妥的。造成这一误解的原由,主要是混淆了古代汉字一字多意的不同用法。在先秦著作中,“官”字有官职、官府、官能。
出处
《甘肃中医》
1993年第5期6-8,共3页
Gansu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