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 1世纪 ,基因成为一种最基本的资源 ,是基因技术研究成果之源泉。在给予基因技术以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 ,不应忽视基因提供者的利益 ,即采集基因时应征得基因所有人的同意并给予经济补偿 ,取得研究成果后基因提供者有权分享利益。该利益分享并非基于伦理准则 ,而是有其法律基础的 ,包括人格权保护理论与专利权归属理论。
出处
《法商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6期98-103,共6页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Journal of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Law(Law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