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基础设施产业的亲贫规制体系设计受Ⅰ、Ⅱ两大类约束条件的限制:Ⅰ类约束包括基础设施产业固有的五大经济特性,Ⅱ类约束是亲贫目标。在Ⅰ、Ⅱ两大类约束条件下,就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而言,一个优良的亲贫规制体系设计的最优解,必须是既能刺激私人资本进入基础设施产业,增加总供给,同时,又能确保弱势群体可以分享到这种增长的好处。这应该是当前中国基础设施产业亲贫规制体系设计的总纲。最后,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探讨了中国基础设施产业的亲贫规制体系设计。
出处
《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24-29,38,共7页
Re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