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一些慈善组织公信力的缺失已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看,委托人(慈善资产捐赠者)和代理人(慈善组织)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了慈善组织一系列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机会主义行为,致使其公信力丧失。因此,改变信息不对称状况,是提高慈善组织公信力的重要前提。为此,借鉴美国做法,可以通过慈善组织去行政化、制定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以及构建信用评级体系等途径,提高慈善组织信息透明度,提升其公信力。
出处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2期115-118,共4页
Henan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2014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4SJB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