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西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为了提高放射诊疗单位影像质量,减少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的辐射剂量,减少重拍率、误诊率和漏诊率[1],根据卫生部46号令《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从事放射诊疗服务的医疗单位,其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必须在正常的情况下,方能从事放射诊疗技术工作,保证影像诊断质量.江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2008 -2009年对江西省835台医用诊断X射线机等设备(医用X射线平片摄影机、透视机、CR)进行了性能检测,其目的是了解全省医用诊断X射线机的性能现状,为卫生行政部门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提供技术保证.
出处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Radiological Medicine and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