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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陪审员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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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移民几年后初接法院通知,我被抽中担任陪审员。通知写得清楚,当陪审员是公民义务,如果拒绝,可能遭到逮捕和起诉。为准备出庭,我研究了美国陪审员制度。根据美国宪法,被告有权让平民陪审团来公平审判。陪审员分大陪审团和小陪审团,前者裁决是否提出起诉,后者作出有罪或无罪裁决。我被列入23人大陪审团,先宣誓和听取陪审员规则,而后听取案情。基本上,大陪审团裁决标准偏向于"有罪必究",小陪审团的标准偏向于"不错判一个无辜者"。
作者 蓝文田
出处 《中外文摘》 2013年第3期15-1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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