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的发展不仅需要正规金融业的支持,还需要民间金融业的助力,虽然民间金融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加大了国家宏观调控的难度和金融风险,但由于它的民间自发性具有正规金融无法比拟的资金流动量和优化资源配置的能力,因此加强对民间金融的监管和有效规制,反而能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本文通过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利用博弈论和均衡原理试图寻找民间金融产生的根源,从而在此基础上用法律不完备理论提出了民间金融的规制思路。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S1期79-80,共2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