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委、局):与普通水稻相比,超级稻具有特殊的定义与内涵。为保证超级稻研究与推广工作的健康发展,避免各地滥用超级稻的名称、混淆超级稻的概念、误导农民,根据有关省农业厅的意见和建议,我部组织有关专家拟定了《超级稻品种确认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05年第10期29-30,共2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