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政协制度的调适和创新需要在理念、机制和手段三个层面上作出新的安排。在第一个层面,人民政协应针对社会结构的变化,重新梳理适应当下社会现实的制度理念。在第二个层面,应针对社会多样化的利益诉求,民众参与热情的高涨,建立协商在决策之前的刚性约束,并进行以突显“囊括一切界别(阶层)”的特性的界别设置调整,重点容纳体制外或边缘性群体。在第三个层面上,政协制度要在手段方法上有创新的变化。例如抢占民意权威制高点,建立民意调查中心;试点政协委员激励机制,实行奖罚分明的问责制度;发挥民主监督的效能,需要厘清民主监督与参政议政的制度边界,建构民主监督的制度平台,等等。
出处
《唯实》
2013年第11期28-30,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