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着手研究,先要确定研究的客体及对象。 客体在哲学上可以理解为客观现实的一部分,它在一定阶段是人——社会的人(主体)的理论与实践活动的对象。认识对象是有经验记载的、列入人的实践活动过程的、在一定的条件和情况下按既定目的加以研究的客体的各个侧面、特性和关系。随着对客体的认识的发展,会展现出客体的一些新的侧面,这些侧面就会成为认识对象。所以,研究对象是比研究客体更小的一个概念。对象是客体的一个部分、一个方面、一个成分。例如,研究客体可以是整个教学过程。
出处
《教育科学研究》
1991年第4期37-39,23,共4页
Educational Scienc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