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二、本旅之阵地暨各团警戒区域仍如昨(廿三)晚命令所示,惟第五一八团在庙行镇右翼阵地应延伸至南端第一条无名河与六十一师相接。 三、各团兵力应取纵深配备,第一线兵力务求节约,多控置预备队俾减少损害,且资策应全线。 四、第五一八团应控置步兵二营,其一营为必要时之旅预备队。 五、炮兵第一团第一营(山炮八门)及五一七、五一八团之榴弹炮连集团使用,归李副旅长指挥。陈团附瑞何金营长之商、华副官品章共同参划。 六、炮兵第一营在未进入阵地时应控置于李家楼两端朱江巷待命。五一七、五一八团榴弹炮连应移开李家楼另觅驻地。弹药全数放置于掩蔽部内,骡马分散拴紧,人员亦应设掩蔽部。 七、各团卫生队应尽量接近前线大马路旁,开设绷带所,收容伤兵,转送后方。
出处
《浙江档案》
北大核心
1991年第3期35-38,共4页
Zhejiang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