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行社必须参与乡镇企业承包合同的签订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断深化,乡镇企业也全面推行承包经营,从而促使企业注重技术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但是承包经营还不够完善,这里笔者就一些乡镇企业承包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谈一些看法。乡镇企业的承包合同一般是由企业的主管部门或村民委员会与承包者直接签订后,或由乡工业公司作见证单位,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作者 刘久忠
出处 《江苏农村金融》 1992年第1期37-38,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