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1991年第六期的《中国戏剧》上,看到了阿甲的《京剧文学与京剧艺术的本质特征》一文,其中运用了“程式思维”这一术语。他在该文中论及京剧的程式和程式化时说:“戏曲的‘程式思维’是形象思维的特殊形式,京剧的‘程式思维’又是戏曲思维的特殊形式。”在讲到程式与生活的关系时,他进一步解释道:“所谓‘程式思维’的特殊体验方法,就是要求演员在分析剧中人物的时候,决不能离开生活的逻辑,机械地从程式出发,而是要依生活的逻辑,艺术地去提炼生活,把有程式性的形象的多个单元,依据角色的要求。
出处
《中国戏剧》
北大核心
1992年第8期35-37,共3页
Chinese Thea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