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得在不久前的一天,一位老熟人来档案馆找我。他是县局级领导干部,因“文革”问题而影响了升迁。他对我说要看看县委常委会议记录,要明白明白组织上对他是如何研究定论的。我向他解释说,县委常委会议记录是县级档案馆重点保密档案,按规定,查阅县委常委会议记录,需经县委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或档案部门的领导批准才可阅卷,可他还是以老同志的身份要求我照顾一下,让我查看后把结果告诉他。我耐心地继续对他解释,说这样做不但规章制度不许可,而且是一种违法行为。《档案法》已明文规定,泄露国家机密要负法律责任。我态度坚决地向他表示:“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