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和总后勤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军队预算外资金和预算资金划开,单独在银行开设有息帐户,并允许在保证部队经费供应与事业任务完成的前提下,临时闲置的预算外资金,可以参与军队内部的资金调节。这是一项重大的政治性改革,是国家对军队的关怀和照顾。依据这一决定,军队团以上单位在银行开设了预算外资金帐户,在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外经费管理和核算的同时,总部、军区相继设立了资金调剂中心或相近的资金调节机构,开展了军内资金融通工作。三年时间过去了,如何评估我军在资金管理上的这次重大改革,本文想通过工作实践,对这项改革的重大成果、出现的问题、以及今后如何进一步完善作一浅略的探讨。
出处
《军事经济研究》
1992年第3期66-67,共2页
Military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