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正确计算和考核资金的周转速度,促使企业最有效地利用现有资金,已成为目前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而资金周转额取值的正确与否,又是准确计算和考核资金周转速度的关键。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的资金周转速度的计算公式是:计算期资金周转次数=计算期销售收入总额/计算期资金平均占用额或:计算期资金周转天数=计算期资金平均占用额×计算期天数/计算期销售收入总额笔者认为不能以当期"销售收入"总额直接套用。因为当期"销售收入"与资金完成的周转额是有明显差别的。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1992年第6期44-44,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